泸市自然资规示〔2020〕18号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三溪·江湾城A组团”项目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泸州市关于“三溪·江湾城A组团”调整方案的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4日
二、公示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luzhou.gov.cn/)、项目所在地、项目售楼部、泸州日报。
三、联系电话: 0830-3119572
四、调整内容:
因项目东侧紧邻龙涧溪高边坡,房屋修建难度大,经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东侧部分建筑做以下调整:
(1)32#-34#位置向西南侧调整,调整后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2)社区服务中心及相连接的9#和10#商业建筑轮廓调整,社区服务中心增加一层。
(3)地下一层车库轮廓线内收,车位减少11个;地下二层车库轮廓线外扩,车位增加11个。调整后总地下停车位个数不变。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出让条件要求。
具体详见附图。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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