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犬和办狗证规定

川江都市报 2020-05-09 00:48 大字

近日,有网友询问,泸州最新养犬规定是什么?什么种类的犬只可以办理准养证,在哪些地方可以办理?

泸州市公安局回复称,限养区内个人确需养犬,只准饲养 《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 第二十四条列出的小型观赏犬品种,严禁饲养凶猛犬、大型犬。成年犬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距离)不超过35厘米。个人申请养犬的,应携带犬只及犬只免疫证明,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房屋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犬只正面和侧面全身照各一张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犬只准养证。免疫咨询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830-8950605;办理犬只准养证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830-319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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