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检察院 公开听证促公正

泸州日报 2020-05-07 08:30 大字

本报讯(高雅 记者 曾臻) 近日,泸州市检察院就一起当事人申请监督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申请监督人、其他当事人,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七名听证员参会。本次听证会是泸州市检察机关首次举行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情,申请监督人阐述了申请监督请求和理由,其他当事人发表了答辩意见,听证员向申请监督人、其他当事人进行了提问。随后,听证员进行了独立评议,听证员代表围绕原审判决、检察机关监督和该案社会矛盾化解发表了听证意见。检察机关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听证会结束后,泸州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并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建议。

与会听证员表示,听证会充分听取了申请人、其他当事人的意见,有利于听证员把握案情,掌握争议焦点,综合作出法律评判,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检察机关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很好;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采取公开听证,开门办案,集思广益,这既是“阳光检务”的良好体现,也是以公开促进公正的务实举措,建议听证参与人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外,可以考虑法院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人员参与,共同推动法制化进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监督举行公开听证,既体现了对监督申请的重视和认真对待,又体现了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充分尊重及审慎监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希望各级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衔接,找准检察办案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的切入点,在对接案件的条件、受理范围、调解程序、对接方式等方面加强研讨,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相关工作制度,以推动“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化发展,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据了解,此次泸州检察机关开展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活动,旨在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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