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 1.5小时审结网络诈骗案
16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依法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件。该案系纳溪区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宣判仅用时1.5小时。疫情防控期间,巫某超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发布消息称有朋友在卖口罩。缪某分8次通过微信向其转账3000元,易某通过支付宝向其转账580元,后被巫某超拉黑而报警,巫某超当日被抓获归案。纳溪区法院认为,巫某超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假借销售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从重处罚,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袁露倢 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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