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泸州日报 2020-03-25 08:52 大字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8〕6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17 号)要求,泸州市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泸州市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在各区县、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摸清全市“家底”

2018年5月29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3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26个部门一把手、7个区县长、4个园区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高规格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均建立了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3000多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泸州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泸州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泸州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二、采用科学方法,创新普查方式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市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采取“地毯式”、“拉网式”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抽样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为减轻普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23个市级部门的行政记录或行业管理数据80余万条,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近20万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三、强化依法普查意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依法普查、独立报数,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杜绝违规干预,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保证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要求各级经普办及普查员务必要遵循普查方案,务必要坚持“地毯式”普查,务必坚持入户登记,务必要坚持实事求是填报数据,务必要坚持调查对象签字确认。并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对入户登记质量开展电话抽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聚焦重点,强化审核,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反馈与业务指导,坚持进度质量通报,开展数据质量调研和检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市经普办会同各区县经普办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市7个区县的21个乡镇(街道)、21个普查小区、991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泸州市第二、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638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78.4%;从业人员941651人,增长30.9%;产业活动单位37589个,增长68.6%;个体经营户203099个,增长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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