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外贸发展 泸州市多部门联合出台 十一条“硬核”措施
本报讯(记者 肖婷) 日前,由市商务会展局牵头,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口岸物流办、泸州海关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应对疫情稳定外贸发展十一条措施的通知》,明确对疫情期间外经贸企业通过实施审批服务便利化、降低物流成本、建立进出口绿色通道等方式予以支持。
《通知》第一条聚焦审批服务便利化。疫情期间,企业申请办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等商务审批服务事项,均可采取或选择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办理模式。
《通知》明确,支持降低物流成本。对疫情期间重点外经贸企业通过国际航空进出口物流费用给予支持,对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成都)进出口给予物流支持。建立进出口绿色通道。海关对出口货物检疫证书、处理证书、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等提供便捷出证服务。对加工贸易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期核销的,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凭企业说明办理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交有关材料。
《通知》明确,对疫情期间企业税收、金融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税费政策,简化办理操作程序,实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外经贸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按月付息调整为按季、按年付息,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或免除转账、开户、跨行转账、网银手续费和手机认证工具工本费等费用;免去企业在办理银行贷款产生的过户、产权登记相关费用。
(下转第二版)
新闻推荐
村民正在管理葡萄。本报讯(刘俊希特约通讯员马光焱文/图)“抹芽通常一条结果母枝上有多个芽萌发时,每隔15-20厘米留一芽...
泸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泸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