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封闭式管理 都“封”了啥?
□ 本报记者 杜玉青
近日,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小区封闭式管理,全区所有住宅小区(散居楼栋)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出口。封闭管理期间,居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对此,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称“指挥部”)。
记者:没有物管的楼栋,如何进行封闭式管理?
指挥部: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散居楼栋),按照属地原则,划定划细网格,由区级部门、镇街和社区干部,以及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记者:居民、车辆具体出入小区次数是多少?
指挥部:住宅小区(散居楼栋)进出口设置全天候24小时检查点,对进出人员及车辆进行核查。本小区(楼栋)住户人员进出,严格实行一户一证的出入证管理,每户凭证每两天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1次。本小区(楼栋)住户人员因上下班确需进出的,应当出具单位有效证明。对孕产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看病就医人员,准予临时通行。所有进出小区(楼栋)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不戴口罩、拒测体温人员严禁进出。
记者:对市外返回人员有无特殊规定?
指挥部:市外返回人员需逐人进行登记备案。近14天有市外及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并按规定居家隔离14天,必须单人单间、不得外出,由社区明确管理服务责任人。
记者: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怎么办?
指挥部: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街道和社区报告,由医疗卫生机构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记者:出租房如何管理?
指挥部: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一律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已出租给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租客的,要求其近期不要返回。
记者:发现有聚餐等违反通告的内容该怎么办?
指挥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小区内公共区域聚集,所有人员一律不串门,禁止2户及以上家庭成员聚集聚餐。发现有不按规定居家观察、聚集聚餐等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应主动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0830-3123957、0830-26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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