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跨学年 预收学费绝非上策

川江都市报 2020-01-08 08:52 大字

《川江都市报》近日报道,去年8月,王女士在龙马潭区一家民办幼儿园,预缴了2020年的学费。可目前因王女士要搬家到江阳区,考虑到孩子上学不方便,前往该幼儿园退费。让人郁闷的是,园方一会儿要其找“新生”替代,一会儿要其找“老生”替代,反正就是找理由不退费。

发生上述类似事件,相信有的家长都遭遇过。据报道,尽管后来园方退费了,但也暴露出民办幼儿园诸多管理上的不规范。其实,对于民办幼儿园是否可以预收费用,在《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中早有详规: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以月或者学期为单位收取费用,民办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

那么明知犯规,为什么有的民办幼儿园还要“顶风”而行呢?前些年,因为幼儿园不多,利润也可观,民办幼儿园大量增加,随之而来的办学水平也参差不齐。这几年,政府规划的公办幼儿园数量逐渐增加,原来一个区域只有民办幼儿园的局面被打破,加上城乡人口的迁徙、办学水平、收费差别等等因素,让有的民办幼儿园面临不少招生压力。

从这个角度看,有的民办幼儿园之所以跨学年预收学费,貌似“情非得已”,实则是抢占市场先机。幼儿园是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家长和孩子可以自由择园。预收跨年度学费,不但涉嫌侵犯家长选择权,还可能给家长带来资金风险。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说,如果家长不想让孩子在某幼儿园上学,即使交费后也能反悔,园方必须无条件退款。所以,靠提前收费抢生源,对民办幼儿园而言,绝非上策。

当然,民办幼儿园要想不愁生源,首先,必须遵守相关教育制度和法规,不能越雷池一步;其次,创办民办幼儿园要有风险意识。民办幼儿园属于民间资本,投资者可以就保教、住宿、服务成本等,随市场行情自主合理定价;其三,民办幼儿园不能只顾“钱景”,如果做不到细致周到的保育服务、鲜明的办园特色、过硬的教育质量,很难形成良好的口碑;其四,民办幼儿园依规依法办学,除了自身要努力,作为监管部门,切不可一出事就生硬处理。政府的政策引领、教育部门的监管,要从完善民办幼儿园管理政策、法规入手,要不断提高防控风险、科学指导意识。

民办幼儿园是当前学前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门,涉及大众民生,但不能因为违规跨学年预收费等问题,制约其良性发展,否则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幼儿园或一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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