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力度 今年新增4个专项救治病种

泸州日报 2019-10-12 10: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墨) 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今年将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艾滋病机会感染4个专项救治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根据要求,对今年新增病种和新发病患者,要尽快摸清底数,实行建档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建档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优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医药爱心扶贫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等经办服务,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确定联动报销比例,推动实施按病种付费,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

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持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降低起付线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农村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给予救助,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各级定点医院按照相关临床路径要求,结合患者病情确定诊疗方案,实施规范诊疗。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飞行检查,将1年内多次住院、长期住院的可疑贫困患者列入检查重点,加强综合监管,防止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挂床住院、虚假住院、虚假治疗等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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