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上调市民质疑:为啥不开听证会?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本报讯 本月起,泸州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已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后,泸州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价格,将由原来的1.93元/立方米,调整至2.1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由原来的2.32元/立方米调整至2.5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由原来的2.90元/立方米调整至3.23元/立方米;合表用户价格由原来的2.12元/立方米调整至2.37元/立方米。
针对这次天然气价格的调整,有市民表示不理解,也有市民质疑:调价理由是什么?为何不开听证会?8月21日,川江都市报记者就以上问题采访了泸州市发改委资环科负责人。
据了解,从今年6月10日起,全国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门站价格管理,实现了与非居民用气管理方式和价格水平上的并轨,因此,全国范围内的居民用气上游供应价格都有一个较大幅度上涨。全省17个通气市从去年6月起,就有14个城市陆续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泸州推迟至8月执行,调价水平和调后价格均处全省中等或中下水平。
根据调整标准,居民用气实施门站价格管理后,上游供气价格上涨大概0.23元/立方米,考虑税率、输差等因素,城镇燃气企业的供气成本要涨到大约0.25元/立方米。
资环科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今年居民用气上游价格调整幅度较大,这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本着适度从紧,公平合理分摊原则,仅疏导购气成本上涨因素,进行顺价调整。即第一阶梯价格顺调了0.22元/立方米,剩余上涨成本由燃气企业承担。价格调整后,阶梯价格和合表用户价格按照1:1.2:1.5:1.1标准上调,燃气企业因执行阶梯价格产生的溢价收益全部用于泸州城区正在实施的庭院管网免费户表改造。
今年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没有公示也没召开听证会,有市民质疑,这价格是不是想调就能调了?
对此,泸州市发改委资环科负责人解释说,2011年,经举行价格听证并经市政府同意,泸州市建立了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按照价格听证相关法规,今年这次价格调整可以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
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保障,该负责人表示,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受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影响,城市低保户的财政价格补贴也同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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