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无法证明市民居住所在地? 南苑社区 开证明怼“奇葩证明”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近日,市民彭女士的父亲在申请低保时,需要彭女士提供居住证明,但提供居民户口簿没用,必须到所在社区开具相关证明。随后,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南苑社区了解彭女士的需求后,本着让居民顺利办事的原则,开出了一张力怼“奇葩证明”的证明。
彭女士说,她的父亲住在纳溪区某镇,自己由于结婚,户口已经迁到泸州城区。近日,父亲在申请办理低保时,被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她个人的收入证明、居住所在地证明等资料。“收入证明还可以理解,但居住所在地在户口簿上已经很明确了,但却无法‘证明’我是居住在南苑社区,还要再去开证明,这让我有些无法理解。”谈起这次“开证明”的遭遇,彭女士有些无奈。
对此,南苑社区党委书记李丹说,在了解到彭女士的情况后,本着方便其办事的原则,社区为彭女士开具了证明,并在证明中“补充”: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出具“奇葩证明”,彭女士等三人系同户人员,其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上已将以上三人信息作了明确记载,且加盖了大山坪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为何还要求办事群众到社区出具相关证明。事后,李丹将这个“证明”发到朋友圈,得到了不少好友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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