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村民捕“拱猪”遭查处

四川法制报 2019-06-12 01:01 大字

在“迎庆2号”专项行动中,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并成功查处一起偷猎、贩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猪獾(俗称“拱猪”)案。

经查,纳溪区龙车镇利合街村李某友因自留地里的庄稼老是被“拱猪”破坏,5月30日,用铁夹子捕获一只“拱猪”后,准备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龙车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边将李某友传唤到派出所调查,一边到李家查看“拱猪”伤情,并及时对其进行救治。目前,龙车派出所已将该案移交泸州市森林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作进一步处理。胡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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