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一餐饮单位 使用过期原料被处罚

泸州日报 2019-05-06 09: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周雪梅)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泸州君满楼餐饮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被处以警告、没收原料、罚款5万元处罚。

2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泸州君满楼餐饮有限公司检查到已过保质期却开封使用的1瓶调味品、1瓶沙拉酱和1袋畜禽肉质品馅。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当场押扣,异地封存,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存在进货时未检查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4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向泸州君满楼餐饮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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