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购房更放心 泸州市对成品住宅样板房设置作出新规
成品住宅样板房的材料展示区接受检查。本报记者李家平摄
本报讯(李洪凤 记者 李家平) 近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住宅样板房设置要求的通知》,调整成品住宅管理要求,对加强成品住宅的现场施工及管理、规范成品住宅样板房设置作出新规定,让市民明明白白、更放心地购房。这是记者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获悉的。
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介绍,与去年发布的《关于成品住宅样板房及材料展示间设置要求》相比,这次发布的《关于成品住宅样板房及材料展示间设置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有以下新规定。
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
《通知》对装修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通知》要求,成品住宅项目在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需在设计图中明确装修的楼栋、面积、比例等指标;审图机构应将装修设计纳入审查范围,实行土建工程和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审查。
此举旨在减少因装修工程不同步设计而造成的功能性缺陷。
交付样板房的设置分两个步骤
《通知》对交付样板房的设置分成两个步骤,一是代表性户型交付样板房设置,二是交付样板房设置。代表性户型交付样板房设置的目的,是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将成品住宅装修的材料、部品及配置进行锁定;交付样板房设置的目的,是对装修工艺质量进行锁定。
此举旨在让购房业主明白自己将来接到的房屋实际上是什么样。
调整代表性户型样板房设置数量
《通知》对代表性户型样板房设置的数量进行了调整。此前规定“每种户型至少设置一套样板房”,而本次《通知》规定,针对每种装饰装修标准,至少设置一套具有代表性户型的交付样板房,代表性户型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核定。
此举旨在让购房业主明明白白购房,业主在购买房子时就知道自己所购房屋的装修标准,以及房屋装修所使用的材料、部品和房屋的设备配置等,也能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浪费。
开展成品住宅样板房开放日活动
《通知》要求,要开展成品住宅样板房开放日活动,即在全面展开装修施工前,每个户型必须在建筑实体内至少设置完成一套交付样板房。《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天且包含2天连续周末或节假日的成品住宅样板房开放日,展示交付样板房,供该楼栋已购房业主核实查验,并在销售现场或交付样板房内设置业主意见箱,完成对购房业主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收集整理;建设单位对购房业主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答复,对存在问题按设计出具的文件要求进行整改。
这项活动,首先让购房业主通过实地参观,明白自己所购房屋交付后是什么样子;其次若此时购房业主对房屋产生疑问或发现有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业主意见箱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商对业主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后反馈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对业主意见认真斟酌后,将按照相关规定,针对业主意见,对房屋的装修和安装内容进行调整变更设计,并出具相应变更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也将督促建设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整改、完善。
此举旨在减少房屋交付后才发现问题却无法整改而引起的纠纷。
违规将被处罚
《通知》对违反《通知》规定的情况提出了处罚措施,即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将按照规定程序扣除信用信息分值,计入诚信档案,并在土地竞买资格审核和企业资质等级核定等方面对诚信情况据实记载。
此举旨在让开发商明白如果违规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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