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深夜江中电鱼 泸州两男子被拘留

川江都市报 2019-03-13 09:28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泸州派出所获悉,3月9日,该局民警在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长江流域查获两名非法电鱼者。

3月9日,长航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邻玉长江水域附近发现疑似电鱼人员。接到线索后,当天20时,民警来到该地点进行调查。夜深后,蹲守中的民警发现两名男子携带电捕鱼工具驾驶机动船离开停泊地点,直至3月10日凌晨2时才返回,民警随即对两人进行了控制。

在现场,民警从涉案船舶中找到长7米的电鱼网、电瓶蓄电池、变压器等电鱼设备,还发现了25斤渔获物,含草鱼、河餐鱼、鲫鱼、鲤鱼等,民警对捕捞的鱼获物进行称重拍照证据固定后全部当场予以放生。

面对民警的讯问和大量事实证据面前,涉嫌非法电鱼的59岁郭某和49岁尹某承认了电鱼的事实。并承认在此之前,两人也曾多次到江中电鱼的违法事实。另外,此前参与电捕鱼的另外一人李某也主动投案自首,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外,两人无证驾驶的船只未经主管部门登记在案,没有任何手续属于三无船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且船上载客,并非法电鱼,情节严重,对两人进行了10日拘留的处罚,并处每人500元罚款。另外,根据《刑法》第340条,将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进行打击,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据了解,3月7日,该派出所还查获了两名在江边电鱼的男子,目前,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已查获多起非法电鱼案件,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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