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公摊面积达约52% 公摊“膨胀”? 消费者想要回定金

川江都市报 2019-03-07 15:10 大字

公摊变多?

“最初看房时,销售员告诉我公摊面积只有40%左右,但在交纳团购费、定金总共5万元,准备签定购房合同时,才得知公寓的公摊面积达52%。这让我难以接受。”近日,市民范女士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她于2月在西南商贸城20区宇华天街魔方公寓认购一套公寓,但在交钱后才知道具体公摊面积如此大。范女士认为,公寓实际面积太小,而且销售人员没有提前明确告知公摊面积,她想咨询是否可以退房退款。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交钱后才得知公摊面积超50% 消费者想放弃购买

“原本想着只有40%左右的公摊面积,总面积70余平方米的公寓,在除开公摊后都有40多平方米,但没想到在交纳团购费和定金后,才被告知公摊面积达到约52%。”范女士说,多了近12%的公摊面积,让这套公寓实际面积只有30多平方米,因此想放弃购买,并且当时也没有签定购房合同。

范女士表示,看房时,由于该公寓属于商业性质,鼎麒房地产公司售房部没有明确向消费者公示具体的公摊面积,只是说40%左右;同时,消费者在未缴纳团购费3万和2万定金之前,不能看到任何带有数据的住房平面图和立体图。而在交纳团购费和定金,并签定合同之后,才能得知公摊面积的具体信息,这太不合理。范女士说:“在我表示不愿意继续购房的诉求后,销售人员表示不能退还定金和团购费。”这让范女士有些不能接受。现在,范女士已多次同售房部进行沟通,但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销售称客户反映情况不实 已为其提出解决方案

对于范女士的说法,鼎麒房地产公司售房部销售经理刘勤并不认可。她告诉川江都市报记者,魔方公寓属于商业性质,因此公摊面积较高,而且是通过规划之后才进行建设的。范女士认购的公寓属于期房,但已修建有样板房。看房时,销售人员都会带领消费者去看样板房或还未完工的公寓,并且也会具体告知公摊面积有多少。刘勤表示,范女士的说法不符实,销售人员不存在未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公寓公摊面积的情况。

至于范女士不想继续购买公寓,刘勤说,范女士已经签定了认购书,并且交纳了定金,按规定是不能退还的。不过,在同范女士多次沟通之后,公司也为范女士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刘勤说,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要求范女士出示一个“自愿放弃认购该公寓的说明书”,此后公司可以继续销售该公寓,在销售过后,再将范女士交纳的团购费和定金退还。刘勤表示,因为范女士签订了该公寓的认购书,如果范女士没有放弃,公司是不能继续将该公寓销售给其他客户,因此才提出这个解决方案。不过,这个方案没有得到范女士的认可,刘勤表示将继续同范女士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对此,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建议范女士和售房部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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