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情帮教 彰显司法关爱

泸州日报 2019-03-05 09:07 大字

本报讯(肖则兰) 2月28日,在泸州市第一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颁奖会议上,江阳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牟红兵承办的《司法关怀挽救未成年失足少女案》获奖。

2015年12月,花季少女刘某因抢劫罪被江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当时,办案法官牟红兵发现刘某已怀孕8个月,思想不稳定,为尽快组织开庭,牟红兵当即通知与她同居的杨某(另案处理)及其家长到法院,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但杨某父母却以刘某与杨某并没有婚姻关系为由,不愿帮助刘某。开庭后一个月,刘某平安生下孩子。由于刘某在哺乳期,相关部门依法对她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但刘某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此,牟红兵再次与杨某父母沟通,希望他们照顾刘某母子。经过不断的沟通,杨某父母把刘某母子接到家中照顾。

2017年4月,刘某哺乳期满被收监执行。在她服刑期间,牟红兵多次去找她谈心,写信鼓励她正确面对人生困境,做一个好妈妈。同时,还赠给她《我的青春不再迷茫》《刑法》等书籍,要求刘某学习并写心得体会。

2018年1月初,刘某向牟红兵写信汇报读书心得,表达了自己的悔恨心情,以及对幼子的思念,表示愿意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并渴望得到帮助。牟红兵将这一情况向法院领导进行了汇报。江阳区法院领导当即表示,要把对未成年人的关怀落到实处,送法进监狱,让刘某与孩子团聚。

2018年春节,刘某终于和家人相见,看到孩子时,刘某非常感动;看到父母憔悴的模样,刘某伏在父亲肩头失声痛哭。牟红兵又借机对她进行心理帮扶,让她积极改造。

据了解,为收集泸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好案例、好典型、好经验,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水平,2018年5月,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妇联在全市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征集范围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全市婚姻家庭权益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被侵害、征地拆迁妇女权益纠纷,以及其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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