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019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缴费下月开始 缴费调整标准看这里
◎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菁
本报讯 24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获悉,泸州市2019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缴费标准出台。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12月29日。
据了解,2017年泸州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2455元,按照此基数标准,2019年泸州市个体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统账结合参保人员(9%缴费)4722元,单建统筹参保人员 (6%缴费)3150元。2018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57元/人。其中,统账结合参保(即:缴费档次为9%)的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从个人账户中进行扣除。单建统筹参保(即:缴费档次为6%)的人员,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按照规定,个体医保实行预缴费,即2018年9月至12月预缴2019年的医保费。参保人员可通过网上缴费、社保基层平台窗口缴费、银行网点缴费三种方式进行缴费。据泸州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参保人员可通过“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泸州社保网上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办理网上缴费。没有使用“智慧泸州社保”的参保人员,可以进入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rsj.luzhou.gov.cn/jsejdw/ssbj/),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社保”,注册本人身份信息后进行缴费。此外,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银行卡到全市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刷卡缴费,或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全市建设银行、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如未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医疗保险费,将视同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缴费,从缴费之月起一年后方可享受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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