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 农村财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泸州日报 2018-07-12 10:13 大字

本报讯(张仁俊 刘俊 记者 简放鹏)今年,纳溪区农村财务公开实行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等“四个统一”,目前各村(社区)财务公开公示情况良好,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今年,纳溪区农村财务公开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公开时间,每季度或半年公开1次;统一公开方式,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群众观看和长期保存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统一公开内容,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进行公开;统一公开程序,公开的内容要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名,报镇(街道)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后公开。

据了解,纳溪区农业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每季度联合对村(社区)的村务公开、组务公开进行抽查,检查不少于30个村(社区)和60个村(居)民小组,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从而保障了该区农村财务公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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