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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楼 地下宫 拟地方立法强制拆除

华西都市报 2016-07-29 14:54 大字

泸州拆除楼顶违建(资料图)

近日,泸州市首部进入立法程序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泸州市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审议。据悉,该条例草案共包括总则、预防与监督、调查与处理、强制拆除、法律责任以及附则6章39条。法规草案第一次审议后,将于近期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使法规能够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以切实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城市乱象

制定首部地方性法规纠正

27日举行的泸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泸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俊杰代表泸州市政府在会上作了关于《泸州市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条例(草案)》的说明。主要报告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制定条例的依据和立法的指导思想、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条例草案的总体概况和重点内容。

该条例草案,共包括总则、预防与监督、调查与处理、强制拆除、法律责任以及附则6章39条。泸州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纪本旺在会上宣读了关于《泸州市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近年来,随着泸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快速扩张,违法建设行为也日渐突出,加盖楼层、挖地下室、非法抢建房屋、侵占公共绿地、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时有出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泸州市城镇规划区内有违法建设约300万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以户为单位,违法建设比例接近70%。为加强泸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将泸州市违法建设通过法制化的方式加以治理,制定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首次审议

近期将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据悉,《泸州市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条例(草案)》的内容基本可行,符合《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和泸州市实际,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此次审议是市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规草案的第一次审议,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将再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采取三审通过。

法规草案第一次审议后,将于近期在媒体公布,并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论证协商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法规能够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以切实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据悉,这是泸州市享有地方立法权后对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进行的首次审议。同时,该条例也将成为四川省21个市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在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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