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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法院“轻刑快办”盗窃案9分钟审结

华西都市报 2016-04-15 15:36 大字

审理现场

4月14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集中采用“轻刑快办”审理7件案件,包括4件盗窃案及3件醉驾案,全程用时仅一个半小时就结束。其中,第一起案件仅用9分钟便完成审结。

据悉,江阳区法院采用“轻刑快办”审理案件后,案件平均审理期限6天,比简易程序 20 天审限缩短了70%左右时间,所有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

盗窃手机9分钟审结当日第一案

14日上午9点半,随着法槌的敲响,江阳区人民法院7件“轻刑快办”案件正式开审,本次审理的7件案件包括4件盗窃案及3件危险驾驶案。7起案件总共用时1个半小时审结。

2015年10月,犯罪嫌疑人分别两次在网吧内盗窃手机并销赃。案发后,嫌疑人已退赔受害人全部赃款,并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4月14日9时30分,该案在江阳区法院一审开庭。从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到核对当事人、法庭陈述、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到9时39分当场宣判,全过程耗时仅9分钟。

平均6天比简易程序节省70%时间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简称“轻刑快办”)是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法庭庭长贺晓华介绍,近两年来,江阳法院平均每名法官审理的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为了缓解工作压力,优化审判资源,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审,自去年以来,开始探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今年1-3月,该院刑事庭共审理“轻刑快办”案件47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6天,最短审理期限仅5天,相较简易程序20天的审限,办案效率提高70%,且所有已审结的轻刑快办案件无一上诉,服判息诉率达100%。

肖则兰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肖婷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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