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向父母道歉 “亲情老赖”黑名单能管吗?
仲某军拒绝向父母道歉上了失信“黑名单”。图据沭阳法院失信曝光台
全国首例,江苏不孝夫妇登上失信老赖曝光台
如果你是老人 会选择起诉不孝子女只为一声道歉吗
如果你是法官 遇到不孝子,会判他上老赖黑名单吗
如果你是子女 会因为一声道歉,伤了老父母的心吗
老赖们因恶意逃债、拒不偿还债务等恶习登上失信黑名单这种事,已屡见不鲜。然而,最近江苏省沭阳法院“执行曝光台”向社会公布的一批老赖名单中,位列榜首的却是一对不孝夫妇。他们被判决的执行标的额不是具体金额,而是向父母、公公婆婆道歉。
这 是 怎 么 回事?说起失信“黑名单”,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的应该是欠钱的老赖,“亲情老赖”上了“黑名单”,这事有些新鲜。据了解,这也是国内第一次曝出因道德问题登上老赖曝光台的事件。
血浓于水的道理,路人皆知。向父母、公公婆婆说句对不起,也并不难,是怎样的纠纷令父子反目、闹上法庭只为一句道歉?一起去看一下。
纠纷起源
儿子擅自把父母垒砌的灶台拆了,儿媳夺下婆婆吃饭的饭碗摔了……江苏沭阳一对七旬老夫妻一气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
3次冲突支灶台、交电费、一语不和
现年70岁的仲老和67岁的吕老有两个儿子,仲某军是老夫妻的二儿子。1999年,仲某军与宋某梅结婚后,离开了这个家庭,10多年来一直没有和家里人一起过。
仲老说,大概在几年前,儿子回来了,“说是带小孩回来念书的”。一家人重新团聚,又住在了一个屋檐下,这本来是好事。但接踵而来的各种小摩擦,带着这一家人走进了深渊。
2010年5月,两位老人在居住的屋内支了一个灶台,儿子知晓后认为主屋内不能支灶台,要求老人拆掉。儿子的要求遭到了老人的拒绝,其后儿子没和老人打招呼,便擅自将灶台拆掉。
2014年1月,一家人因为用电又闹了起来。老人发现儿子儿媳用电很是浪费,便不再缴纳电费,电自然就停了。后来,儿媳宋某梅要求进入老人居住的屋子里装电,打电话要求老人回家开房门,打了3次电话未果,便发狠威胁“你不来家,我就把门撬开,把衣服和被子烧了。”谁知言语的恐吓威胁并未奏效,宋某梅擅自将门锁给撬开了,还把老人的衣服和被子也抱了出来,但并未烧掉。
之后,双方的关系就更差了。到了2014年11月,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时,因一时言语不和,儿媳宋某梅竟以两位老人用其家里的碗为由,夺下他们的饭碗,摔到地上。
告上法庭判儿子赔老父母650元灶台钱
因灶台被拆,再加上宅基地纠纷,仲老夫妇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返还宅基地,并赔偿自己灶台损失650元以及其它各项损失合计9871元。
仲老夫妇诉称,他们因原有的宅基地拆迁安置,获得了建房凭证。而二儿子夫妇想在该宅基地上建楼房,经过协商,双方订立口头协议,楼房建好后给自己和老伴一间房屋,房子建成后,儿子夫妇如诺兑现。自己此后在此楼房上支出各种款项合计9221元。因为二儿子夫妇侵犯了自己和老伴对房屋的使用权,将他们花650元新垒的灶台摧毁,故要求儿子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在受理后,三次开庭审理,于2015年7月27日作出判决,判决老人的二儿子赔偿老夫妻俩650元灶台费。
再次起诉老人要求“赔礼道歉”获支持
在首次起诉的同时,仲某某和老伴就儿子夫妇的“不孝”行为要求儿子、媳妇向自己赔礼道歉。
在法庭上,仲老和老伴列举了儿子、儿媳的种种“不孝”行为。仲老夫妇称,儿子瞒着他们经公证处公证办理了“倒插门”的手续,于1999年正月到其岳父母家居住,至今已有十六年之久,对他们未尽到赡养义务。故要求儿子、儿媳以书面形式向自己和老伴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仲某某、吕某某均年老体弱,仲某军应当履行对仲某某、吕某某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宋某梅作为仲某军的配偶应当协助仲某军履行赡养义务。但仲某军、宋某梅实施的上述行为未尽到上述赡养义务,反而侵害了仲某某、吕某某的人格权利,已造成了仲某某、吕某某精神损害,故仲某某、吕某某要求仲某军、宋某梅分别就其上述侵权行为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为何不理儿媳竟称上梁不正下梁歪
在法庭开庭审理时,宋某梅表示,不会向仲老夫妇俩道歉,“因为原告(仲老)对他自己父母也不尊重,所以仲某军是跟原告学的。”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仲某军、宋某梅拒绝执行判决。仲某某夫妇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经多次劝说无效,法院遂将仲某军、宋某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于个人来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将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在个人贷款、就业等方面会受到影响。进了“黑名单”,不仅在全国范围内会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而且去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卡等业务也会受阻。
孰是孰非
江苏沭阳法院将不孝子拉入失信黑名单这种“首吃螃蟹”之举,显然有助于弘扬孝道观念,但另一个问题也产生了,将不孝子“示众”的这种做法,真的就能成为惩治不孝的“杀手锏”吗?
专家说/没执行“赔礼道歉”判决,列入失信黑名单不妥当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知名法学专家洪道德认为,失信黑名单主要指的是经济利益方面的判决不执行,而法院判决子女赔礼道歉不属于经济领域。
儿女、儿媳妇不孝顺父母,我国有治安管理法,法院经过耐心做工作,儿女还是不孝顺,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情节恶劣,法院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手段。长期打骂属于虐待,长期不赡养属于遗弃,在刑法上都有专门虐待罪、遗弃罪来对待这种行为。“放着这些手段不用,一定要用这种民事手段,并不是特别恰当。”
法院的这种做法,这可以理解为,法院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然后通过列入黑名单的方式来惩处。
举个例子,两口子吵架了闹离婚,法院把孩子判决给女方,另外一方每个月有两次探视权。法院判决后,女方因为其他原因,不再让男方探视了,那么,法院也把女方这种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我们的生活当中,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都列入失信黑名单有什么意义呢?“并不是所有的判决不执行,都可以列入黑名单的。”
失信是指失去信用,信用是一种承诺,而这一起案件中的“赔礼道歉”是法院判决的,而不是当事人许诺的。换句话说,就是法院强制要求当事人执行的。实际上,任何涉及法律上的信用问题,都应该是有经济内容的。仔细分析,最高法规定中的适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六种情形中,即使是最后一条:“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也是包含有经济内容的判决。失信黑名单是专治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不是用来惩罚“需要赔礼道歉”这种人的。
律师说/纯粹靠法律的强制恐怕只能是“两败俱伤”
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孙兆云律师表示,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法院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六种情形,其中包括“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因此,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不仅包括财产履行,也包括像赔礼道歉等行为,只要是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
只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去行使,尤其是目前在中国,维权意识仍较为薄弱、维权成本较高的情况下,这对父母的行为更显得难能可贵。随着“常回家看看”的入法,我国法律越来越重视对老人“精神赡养”权利的保护。
当然,“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是应该最后采用的手段。孝敬老人还需要靠子女的自觉自愿,在赡养老人、让老人得到慰藉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精神上的富足;纯粹靠法律的强制,恐怕只能是“两败俱伤”。
读者有话
对于不孝子上失信黑名单这件事儿,华西都市报的老读者们又是怎么看的?是支持这种创新,还是有什么其他想补充的?我们选取了老、中、青三代采访对象,试图从每个年龄层次代表中,捕捉到他们对此判决的看法
90后读者:被纳入黑名单无可厚非
小赵是某知名“211高校”的法学专业的大四学生,他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尽管有些微可探寻之处,但尊重法院判决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仲某军、宋某梅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无可厚非,如果他们不服判决拒绝道歉应当及时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0后读者:社会保障制度还需完善
泸州市民夏女士在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她从导致这起事件的原因,谈了她的看法。她说,“我觉得这种儿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中国人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导致的,一些儿女素质不高,没有很好地去尽赡养义务,老人日常生活得不到保障,侧面说明我国还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还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给这些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以保障,为孝道‘托底\’”。
50后读者:家庭矛盾最好内部解决
赖先生是成都某知名中学的退休政治老师,他说,“儿女不孝,父母是该利用法律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道德和法律应该分工明确,联合来治‘不孝\’。这家人如果因为儿子和儿媳只是拒绝道歉,就纠纷不断,我觉得老人也是有点不近情理。家庭矛盾最好还是内部解决。”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秀江实习生赵诗柯
新闻亮评/
“黑名单”里无孝子
□李晓亮
若说“洪洞县里无好人”,那么沭阳这个旨在倒逼不孝子孙守信尽孝的失信“黑名单”里,或也难产出孝子。
事儿看起来都不大,不过是同处一个屋檐下,两代之间,日常琐事,口角之争,日积月累,相看两厌,磕磕绊绊。
老两口状告不孝子,最严重“罪行”,也就是扒了灶台。当然还有夺碗摔盆,言辞过激,恶语相向,语含威胁等。不过,相信只要有过小民百姓居家过日子的市井经验,也都不会将之视为多么大逆不道。罪与非罪,依法而决,孝与不孝,清官难断。法院也只能象征性判罚了个赔付几百块灶台费。
孝子贤孙,承欢膝下,自然共享天伦,其乐融融;设若不幸自己养出“白眼狼”,鸡飞狗跳,家无宁日。这倒不是为不孝子张目,而是“孝”这东西,本质是一种德行,个体而言,只适合自律。非但难量化,而且难倒逼,只能以德化。教养体面,是系统工程,慢工细活,只能言传身教。
儿媳辩解,说公公不孝,上梁不正,他们不过是“有样学样”。若属实,却也让人唏嘘。代际传承,因果循环。老来告状,对簿公堂,不如当初以身作则,补齐欠账。父母慈则子女孝,榜样力量,比黑名单有效吧。
一般层面,黑名单只有示众效应,而对于能夺父母碗打父母脸的,自然也不怕“丢人”。倒逼不孝子道歉的黑名单,还有此前“常回家看看”入法,培养百万孝子的“量产孝子”工程等,有时只是照出一些道德饥渴病灶,仅具观赏性仪式性,实效寥寥。
黑名单初衷可嘉,但碰上那些拒不认错,打死不道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货,也是徒唤奈何。在那些德与法的暧昧模糊地带,发再多敦促执行令,也只能安慰发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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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非罪,依法而决,孝与不孝,清官难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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