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打包”出台 90家企业抛出“绣球”泸州小微企业争相入驻电商中心
四川经济日报泸州讯(记者庞玉宇)昨日上午,泸州市电子商务中心扶持办法通气会在龙马潭区政府召开,会议解读了《泸州电子商务中心及孵化园扶持办法(试行)》。据悉,该办法为入驻企业、团队及个人提供了多方面的扶持政策及优惠,入驻泸州电子商务中心的企业将享受免办公场地费等优惠,小微企业只需“拎包”即可入驻孵化园。办法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试行一年。
办法中提到,符合条件入驻对象均可享受国家、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出台的,涉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创业创新发展、就业促进等方面扶持政策及优惠,包括工商注册、财税优惠、资金扶持、创业贷款、创业补贴、专利申请等方面。
入驻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园,将免费提供办公室场地、基本办公设施、仓储;免费使用公共会议室、培训室;免公共水费、20M基本网络宽带费、电费、物管费。免费参与创业指导、技能技术培训等活动。管委会免费提供培训、法律咨询、财务服务、人力资源引进、工商注册等服务。
创业项目在创业大赛、政府表彰中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分别按获奖等级给予5000元、7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创业团队、创业者入驻孵化园的孵化期为两年,原则上不得延期。
入驻电商企业聚集区,入驻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电商及关联企业办公场地租赁费:第一年办公场地费用全免,第二年补助80%,后三年补助50%。入驻面积在100平米以下的电商及关联企业:第一、二年免费入驻,后三年补贴50%。对于入驻企业用于电子商务分拨配送的仓储租赁费用给予每月5元/㎡补助,暂定2年。补助宽带使用费100元/户/年,暂定两年。
同时,在金融扶持方面,管委会鼓励社会资本为入驻对象提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服务,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向入驻对象提供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对入驻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园的对象实行投资,且入驻对象成功孵化出园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风险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园的入驻对象主动获得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且成功孵化出园的,给予其所获投资额的5%,最高5万元的经费补助。
泸州市商务局副局长龙秀娟说,实施办法推行,众多企业都前来咨询。“现在前来咨询,表示意向的企业达到了90家,其中30家企业已经提交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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