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法官上门调解护亲情

四川农村日报 2015-05-21 08:58 大字

5月12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法官余琦一行,来到该区天仙镇银罗村四组,对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罗某某之间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引发的纠纷进行了调解。在法官和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调解下,原告王某某与罗某某当场达成协议,被告罗某某当场将补偿款支付给了原告。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罗某某是祖孙关系。2013年,双方居住的房屋因为接近污染源需要搬迁,政府对该房屋进行了拆迁补偿,并发放了房屋过渡安置费。但是罗某某作为该家庭户的户主领取了补偿款,却因为安置房与过渡费与王某某产生了分歧,并不愿意支付自己的奶奶王某某应得的过渡费。于是,王某某将自己的亲孙子罗某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受理后,计划诉前调解。因原告方年纪大了,到法院不便,为方便当事人,法庭决定去原告王某某的家中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余琦等人先是“背靠背”地约谈当事人,让双方各抒己见。

原告王某某对自己孙子罗某某控制自己的过渡费补偿款十分不满意,虽说自己有三个儿子,现在轮流在三个儿子家居住,但是还是希望自己能有自由支配的钱。

被告罗某某承认自己领取了该笔补偿款,也同意将该笔款支付给奶奶,但是被告认为,在他没在家的情况下,自己的父亲将原告的户口和自己的户口合在一起分配一套安置房,这样就多出了30平米的面积,每平米到时都是补贴差价,但是自己根本就不需要这多出的30平米,因此要求将多余的部分划分出去。

法官现场向同行的的镇国土所人咨询了安置房补偿的相关问题,得知被告可以不要房屋,将房屋面积折算成钱来支付给被拆迁户。双方就争议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被告将原告该得的过渡费当庭支付给原告,多日的矛盾得以化解。

李兴兰 刘庸特约通讯员 金其云

新闻推荐

戒烟时 别吃刺激性食物

一位烟民在戒烟门诊做检测。本报讯“戒烟的时候,不要跟吸烟的朋友在一起,也不要喝浓咖啡,喝酒和吃刺激性食物……”日前,泸州市龙马潭区首家戒烟门诊迎来第51位烟民。门诊医生为他提供一氧化碳...

泸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泸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