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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度和载体,开创非公党建新格局

四川日报 2013-10-30 15:03 大字

□省社科院调研组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简称非公党建),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近年来,泸州市积极创新非公党建,以创新理念为先导、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企业效益和人的发展为落脚点,成立了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委书记的中共泸州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形成了把非公党建工作贯穿于工商部门工作的始终、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1+N”非公党建新格局,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之路,推进了非公党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得到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的关注和肯定。

泸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的新实践

2012年6月,泸州市成立“中共泸州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市新经济组织党委书记,市经信委等六个与新经济组织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党组织领导担任党委委员,负责统筹全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发挥“三个独特优势”,把非公党建工作贯穿于工商部门工作的始终。泸州市建立新经济组织党建管理体制,把非公党建工作贯穿于工商部门工作的始终,既适应了新经济组织点多、面广、分散的特点,又能够发挥和拓展工商部门的体制优势和职能优势,以及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独特的情感优势,深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抓住“四个重点”,筑牢党建根基。泸州市大胆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抓住“四个重点”稳固党建根基,即重点抓好党组织覆盖、重点抓实党建联系点的党建工作、重点抓强党的书记队伍建设、重点抓牢企业出资人教育引导。

强化载体建设,拓展党建活动空间。泸州市在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实践中,注重载体建设拓展党建活动空间,即创建“双强六好”树典型,广泛开展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以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为标准的非公有制党组织创建活动,与此同时,通过“爱心行动”促民生、通过“维护权益”促和谐。

坚持“两化同步”,提升党建助推发展功能。泸州市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思路,注重促进“党建科学化、发展效益化”的“两化同步”,做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齐步走”,开创了党建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的多赢互促局面。

注重保障和激励机制建设,保证党建工作实效。泸州市积极探索非公党建的保障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推进四川省非公党建的对策建议

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组织管理模式,着力破解多头管理、运行不畅的困局。在全省条件具备的地方构建以工商部门党组织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协同参与的“1+N”非公党建组织管理模式,这样既明确了非公党建的管理主体——工商部门,又明确了其他责任主体的职责,如经信委、国税、地税等部门的责任,从而理顺四川省非公党建的管理体制,解决“九龙治不了水”的问题,形成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构建“企业发展、业主进步、职工受益、社会和谐”融为一体的发展模式,着力破解非公党建动力不足的困局。一是始终围绕企业的经济效益抓非公党建。激发企业的“内源动力”,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的内在需求,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变“要企业抓”为“企业要抓”,彻底实现非公企业党建由推动式发展向自主式发展的转变。二是始终围绕企业主和企业职工的利益抓非公党建。非公党建既要保障企业主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又要为其实现更高的自我追求搭建平台,要把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发展成为党员,发展成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把企业员工发展成为企业骨干,进而发展为党员,从而使非公党建让企业主“心动”,让员工“心动”。三是始终围绕非公企业的社会责任抓非公党建。非公企业作为经济组织,既从社会获取发展的资源,也要承担推动社会发展的责任,非公党建要引导非公企业助推民生事业,促进社会共同发展和进步,从而不仅使企业得到社会的认同,也使非公党建得到社会的支持。

构建“狠抓园区、依托协会、企业主体”的建党模式,着力破解党组织覆盖率低、党建“盲区”多的困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众多,发展水平、发展规模差异较大。我们认为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覆盖率、扩大党组织工作面,要拓展和创新建党模式,一是依托园区建党组织。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工业园集中了各种类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比较规范,为建党组织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依托协会建党组织。协会能够较好地把握本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情况,依托协会建党组织便于管理。三是依托企业主体建党组织。一些发展较好、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本身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具备独立建党组织的条件。

构建“党委支持、企业为主、多方筹集”的保障模式,着力破解支持力度不够的困局。一是人才保障。采取“任命+派驻+选聘”的多种形式,选齐配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党务干部。二是经费保障。通过“财政划拨+党费列支+企业出资”等多种渠道,落实非公党建工作经费。三是阵地保障。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多种途径,规范和巩固非公党建活动阵地。

(撰文:李后强、郭丹、廖冲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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