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开展重污染天气 专项督导检查

川江都市报 2021-12-04 00:33 大字

◎ 记者 李瑞莉

本报讯 12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11月泸州市启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以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了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强化大气污染源管控,合力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组合拳”。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负责人介绍,对此次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均已反馈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现将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作警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江阳区南苑帝景项目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违规从事土方作业。龙马潭区泸州力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官渡分厂)未落实“一厂一策”停产要求,烤花生产线仍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纳溪区泸州永嘉实业有限公司车间手工粘胶工序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泸县004县道奇峰收费站附近发现焚烧秸秆行为。合江县泸州丽泰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停止生产,企业铲车和重型载货汽车正在运输物料,喷淋设施和雾炮机未开启,部分路面未硬化,堆料未完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下,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应急预案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措施,在不利的气象扩散条件下,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减轻大气污染,全力守护“泸州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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