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感受公平正义”新闻发布会,公布多起典型案例 切实为民解决诉讼中的“急难愁盼”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 10月28日上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感受公平正义”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泸州法院通过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诉讼服务、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典型案例】
军人车祸受伤 双方经济都困难
申请执行救助专项金9000元
2020年11月,梁某在泸县毗卢镇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将谭某刮擦致伤后,因医疗费用负担引起诉讼。
2021年7月9日,泸县人民法院(2021)川0521民初200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梁某支付谭某医疗费9022.2元、案件受理费47元。
2021年9月2日,谭某向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泸县人民法院经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于同年9月14日冻结了梁某银行存款200余元,并对其限制高消费。
经实地调查,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梁某年近70岁独居在家,年老体弱,患有肺孢子虫病、肠道疾病等需长期治疗,自身无力支付医疗费。其子长年在外地务工,亦只能给予少量的经济帮助,勉强维持生活,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而申请执行人谭某是一名年逾八旬的优抚退伍军人,曾参加过上世纪50年代川西剿匪,现已年老体弱,生活全靠家属照料,经济收入仅为政府优抚金。其家中一子患精神残疾,亦无劳动能力。因谭某交通事故住院治疗后家庭支出过大,经济亦相当困难。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立即引起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高度重视,承办人立即收集司法救助相关材料,为申请执行人申报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9000元,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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