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考察泸县农村 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

泸州日报 2020-11-19 09:2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考察组到泸县考察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泸县3年腾退复垦宅基地达3.39万户2.27万亩,引起了考察组的关注。

考察组先后到玉蟾街道山河社区、喻寺镇谭坝村党群服务中心实地调研,听取了山河社区宅基地集中居住措施的介绍,现场参观了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成效,了解了泸县农村宅基地改革中的各项创新举措,并向在场工作人员询问了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具体经验做法。

座谈会上,考察组在听取了泸县“以改革牵引发展、以活权激发动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情况的介绍后,与泸州市、泸县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考察组认为,泸县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有效解决了乡村振兴中“人在哪里住、地往哪里来、钱从哪里筹”等现实问题,让农民获得了实惠、农村加快了发展。考察组希望双方今后继续加强联系和交流,共同探讨,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宅基地涉及千家万户,改革牵动农民切身利益。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泸县3年腾退复垦宅基地达3.39万户2.27万亩,该县是如何做到的?

围绕宅基地退出,泸县守住公有制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破、农民权益不能受损“三条底线”。试点铺开后,泸县实行宅基地“法定无偿、节约有奖、超占有偿、退出补偿”制度,规定农民无偿取得宅基地的法定面积为50平方米/人;多方式激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包括建立宅基地部分退出、整体退出、保权退出、永久退出制度等,并对退出房屋给予补偿;根据确权登记面积,泸县一户一宅腾退补偿标准为砖混及以上结构45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380元/平方米、土瓦及以下结构300元/平方米等,其他建设用地给予20元/平方米的补助。这样更好地诠释了宅基地的价值,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在退出了宅基地后保障农民住有所居方面,泸县没有“一刀切”,而是结合农民意愿和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创新推出房地置换、跨区配置、共建共享等系列套餐做法,并配套激励农民进城安居的制度,多途径解决农民宅基地腾退后的生活与居住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地置换是泸县宅基地退出的新政之一。泸县允许无能力建房的贫困户退出复垦宅基地,在条件好的聚居点以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居住。这项新政得到了农户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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