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未遂后发帖“招人”落网

南宁晚报 2019-10-22 05: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罗利艳)楚某万、黄某和高某想赚快钱,通过实施抢劫开豪车的车主来获取钱财。虽然3人抢劫未遂,但已触犯法律,近日,楚某万、黄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去年12月,31岁的四川省泸县籍男子楚某万在网上与37岁的广西藤县籍男子黄某、高某(另案处理)通过聊天认识。他们3人都欠了信用卡和网贷平台的钱,拆东墙补西墙仍还不上。

楚某万、高某来到南宁与黄某碰头后,3人商量决定抢劫开豪车的车主来获取钱财。楚某万网购了两个GPS定位追踪器,快递给黄某签收并与高某外出购买作案工具。经黄某提议,3人来到南宁市青秀区万象城附近,想对开一辆黑色路虎的司机下手,因为GPS定位追踪失效,抢劫未遂,但他们仍不收手。

两天后的晚上9时,楚某万等3人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某别墅区,盯上一辆黑色奔驰汽车,对该车辆进行跟踪。第二天,高某因家人劝阻停止继续作案回家。因为缺人手,当月13日,楚某万继续在网上发布“招人”信息时露馅,被民警发现,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因涉嫌抢劫罪,楚某万、黄某当月14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15日兴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执行逮捕。4月25日,兴宁区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楚某万、黄某提起公诉。

近日,楚某万、黄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日前,楚某万、黄某因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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