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与社会资本相结合 泸县引导业主开展水利建设

泸州日报 2019-01-16 11: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 实习记者 周传兰)近日,记者从泸县水务局获悉,该县探索PPP模式,采取政府补助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业主开展水利建设,发展高效农业种植、水产养殖、休闲观光农业等。

近年来,泸县出台了优惠政策,提出了以水利项目招商引资带动农业产业发展的思路,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条件、财政资金奖补范围、补助标准、工程管护责任、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等具体措施办法,促进了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泸县嘉明镇依托“小农水”项目,引进四川泸州刘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64万元,给予财政补助资金336万元,新建太阳能提灌站1座,配备中央泵站、田间自动化灌溉控制系统各1套,新建调节水池2口,安装PE管道23千米,建成水利现代化自动化控制喷灌工程600亩,通过土地流转,由业主开展现代农业经营。

泸县海潮镇通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将财政补助资金作为村社集体向企业入股分红试点,引进社会资金成立的泸县绿晨花椒专合社,采取PPP水利改革模式,达成“财政资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的共建模式,村集体和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该工程建成后,所有权归村上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在土地流转合同年限内归投资业主,日常维护管理由业主负责。土地流转期满后,工程无偿移交给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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