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山林发现6只猴面鹰宝宝: 一天能吃掉一只鸡
成都商报11月21日消息,11月16日, 泸州市泸县奇峰镇村民在山林中发现六只毛绒绒的幼鸟,因无法辨别幼鸟种类,担心是国家保护动物,村民报警求助。经泸州市观鸟协会专家鉴别,这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的幼鸟。目前,猴面鹰宝宝已交由泸州市观鸟协会主席李昭成代养,六只小家伙食量惊人,一天能吃掉一只成年肉鸡。
据了解,11月16日,泸县奇峰镇阳高村村民在野外山林中发现6只长相奇特的幼鸟。川南初冬的大山里冷风袭人,几个“小家伙”虽然毛绒绒的,但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村民便将这几只长像奇特的雏鸟带回了家。
小鸟们奇特的长相引起村民的关注:它们很像猫头鹰,但是脑袋上却又明明长着一张猴脸,还有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看起来萌态可掬,十分逗人喜爱。
“这些幼鸟喜欢吃肉,身上还发出阵阵怪异的味道。”周围来看热闹的邻居均表示不认识这些鸟的种类。但是大家都怀疑这些鸟儿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为谨慎起见,村民主动把这几只“小家伙”送到了奇峰镇派出所。
面对这些不速之客,派出所民警也不认识,遂向泸县农林局求助。经泸州市观鸟协会主席李昭成辨认,确定六只幼鸟是泸州地区比较少见的国家二级保护鸟类——草鸮,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猴面鹰”,在泸州地区有过十余次被发现的记录,总数量在30余只,这次是一次性发现最多的一次。
李昭成告诉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由于雏鸟太小不能直接放归自然,又不能找到这几只“猴面鹰”雏鸟的鸟巢将其送回。按照相关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发现这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幼鸟应该送到专门的动物救助站进行喂养。但是,泸县还没有相关的救助机构,因此只能找专业人员先暂时寄养。
曾经成功救助过2只猴面鹰的李昭成主动担任起了这6只雏鸟的“临时家长”。李昭成表示,幼鸟目前不足一个月,至少需要再养两个月才能长大成鸟。“届时它们可以自己生活、觅食、躲避天敌,就要将它们放归到野外。”
在得到泸县农林局的同意以及在奇峰镇派出所备案后,李昭成把这六只雏鸟带回家中寄养。根据个头大小,李昭成还给这几只雏鸟起了名字:大毛……六毛。大毛个头最大,有四两;六毛个头最小,只有一两多。
别看这几只毛茸茸的小家伙的个头不大,钢钩般的短喙显示:它们可不是吃素的。李昭成告诉记者:“草鸮是肉食动物,每天的进食量还不小,吃的是切成条状的的鲜鸡肉、兔肉。最小的那几只草鸮还要人帮忙,每次喂食都要用筷子夹起来送到它的嘴边。”
据李昭成介绍,6只草鸮雏鸟现在一天要吃掉一整只鸡,而且要把骨头给剔了,把肉切成细条它们才能吃。“再长大点,估计一天两三只鸡都不够。”李昭成现在喂养雏鸟的费用,只能由他自己承担,每天花费至少在50元左右。
“雏鸟最主要的还是保持环境的安静,长大点后,当它们开始长出羽毛了就可以找个宽敞点的地方让它们扑腾,学习飞翔。”李昭成认为,最关键的还是以后的野化训练,在这个时期还要找些的鲜活的小动物丢给它们,让它们自己去抓,这样才能保证以后放归大自然后,不会为找不到吃的而挨饿。”李昭成说。
泸县农林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绝大部分野生动物在我国都是被列入保护范围的,私人饲养属于非法行为;企业想要开野生动物繁殖驯养场,也需要申请并经过审批,且不能随意买卖。
据了解,草鸮与猫头鹰同属一科,别名猴头鹰,或者叫猴面鹰。属中型猛禽,善飞翔,栖息于山麓草灌丛中,以鼠类、蛙、蛇、鸟卵等为食。2013年,草鸮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在我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而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包括猫头鹰等在内的许多动物都在保护名录之列。
(原题为《泸州山林发现6只猴面鹰宝宝 一天能吃掉一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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