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 人民更幸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泸州民生工作侧记
泸州市40多座渡改桥逐步建成,将极大方便群众出行。 五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安置房等一批批惠民工程建成,给群众生活提供保障。五年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得到进一步落实。五年来,城市公交汽车开进农村,村民出行方便快捷。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必须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市委书记蒋辅义对民生事业的阐释铿锵有力。
2012年以来,在“惠民、富民、助民、便民”思想指引下,泸州市紧紧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项目实施。
未来五年,泸州市将建成幸福美丽泸州。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和健康城市相继建成。我们将坚持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我们将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到2021年,泸州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1%,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2%。到2019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不吝投入 做好民生文章
做好民生这篇大文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基石。
当前,泸州市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空前高涨: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升,环境卫生空前整洁,人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这些变化,除了上下齐心的努力外,与泸州市民生投入分不开。
五年来,泸州市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0.3%,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难题得到较好解决。仅2017年,泸州市就预算安排47.3亿元民生资金,花在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的解决上。
除了民生资金的安排,泸州市每年持续性地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泸州市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每年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件件落地有声,成为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
泸州市还通过媒体发声,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泸州市每年组织2次“民生泸州·民生攻坚进行时”中央、省级媒体集中走访活动,对民生工作成效和创新举措进行深度报道;通过开辟专栏、街头宣传、展版宣传、群众性文化节目宣传等形式,跟踪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突出项目特色 “泸州模式”受关注
2016年6月,泸州市全面开展全民预防保健工作,全民免费体检等活动让老百姓受益。全民预防保健的“泸州模式”得以在全国推广。
五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生优先、共同富裕,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推进民生改善持续取得新进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个个民生项目落地有声。江阳区按照“组团开发、多元办学、名校带动、多级管理”的办学模式,实施全域均衡教育项目。到2020年,计划投资10.87亿元,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1所、公办幼儿园7所,改扩建学校30所;新建校舍29.3万平方米,改扩建校舍8.6万平方米;新建运动场和活动场地25.14万平方米,改扩建运动场7.46万平方米;新增班额608个,新增学位2.69万个。
龙马潭区从2015年开始实施全域公交项目,目前全区通村公路宽度基本达到5.5米以上,开通长安—特兴环线、客运中心站—双加凉坳线、客运中心站—胡市线等19条公交路线,新建公交站点750余个。投入公交车179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52辆,占比85%。现已建设特兴、金龙、关口三处充电站,为龙马潭区全域公交的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域公交实行两元一票制,实现了安全便捷、方便出行的目标。
泸县计划用2至3年时间,投资近14亿元,规划实施通组水泥路2142公里,实现全县2180个组通水泥路,实现全县交通“内部畅通,外向快捷”的大格局,为农村群众致富奔小康和全县村村通公交奠定基础。
叙永县深入推进全民预防保健工作,按“面上做实、点上做优”的原则,抓实抓好“体检、建档、管理”三大任务,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确保在家贫困人口免费体检率达100%,建立完善体检人群电子健康档案并及时出具和反馈体检报告。全民预防保健的“泸州模式”已获得中央和省级有关领导关注和批示。
严格督查督办 让民生项目落地见效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基本职责;百姓关注的,就是党委政府努力的方向。
怎样确保民生项目落地见效?泸州市严格督查督办,强化市级领导率队督查、牵头部门专项督查、固定成员单位常态督查三个层面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指标按时序推进及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市级领导率队督查民生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领导挂帅,做到民生工作心中有数,还能及时化解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每年年初,泸州市推出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分别确定市级责任部门牵头。牵头部门要每月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准确掌握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的真实实施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避免出现“一月滞后、月月滞后”的情况。
作为全市民生工作督查督办的固定成员单位,市目督办、市民生办、市财政局定期到县区、市级责任部门开展巡回督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针对滞后指标、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不定期督查核实,责成责任县区和市级部门增添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力度。
除了三个层面的督查督办机制,泸州市还将民生事业突破推进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和市级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占20%的分值。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严格扣减综合目标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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