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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举办首期村(社区)食安协管员、乡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 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对食品安全负责

泸州日报 2017-06-02 16:42 大字

本报讯(杨楚群 记者 周雪梅) 近日,泸州市在泸县进修校举办了首期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乡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会议邀请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授课,泸县镇(街道)食药安办主任及270余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乡村厨师参加培训。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同志详细讲解了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管理、乡厨管理和过程控制等基本要求,讲解了餐饮服务环节细菌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并介绍了泸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义和重点工作。“办宴席的主人家(举办者)和专业加工服务者(承办者)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宴席食品安全负责。”

此次培训以区县为单位,分七期培训,将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乡村厨师,预计培训总人数达6000人,旨在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降低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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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备案程序

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当在宴席举办前2日(丧事家宴及时报备),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1、申报:既可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也可由村(社区)协管员转报。

2、填写:《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表》,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所聘专业加工服务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等情况。

3、向举办者和承办者发放《农村自办宴席安全告知书》,签订《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

4、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应及时将备案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现场指导人员对宴席举办现场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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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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