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拉开“司法大拜年”序幕
本报讯(张金桥 汪红燕)泸县法院穷尽一切调查与惩戒措施,近日成功执结一起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案,拉开该县“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序幕。
年4月日,杜某在科茂公司工地施工过程中,右手被电切割机割伤。经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杜某构成七级伤残。由于杜某在科茂公司上班期间未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与杜某发生纠纷。经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科茂公司承担杜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5元。科茂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泸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杜某因工伤致七级伤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计.5元,由科茂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日内支付。科茂公司不服,向泸州中院提起上诉,被驳回。因科茂公司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年7月,杜某向泸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并下达财产报告令,要求其主动履行判决确定义务。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下达失信决定,冻结其对公账户。迫于法律威严,科茂公司与杜某达成和解协议。近日,杜某收到第一笔工伤保险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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