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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公安住建社区等多部门联手对蚕

四川法制报 2016-06-02 18:30 大字

5月20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公安、住建、社区等多部门联手,对蚕种场康某编制袋厂15000平方米违章建筑实施腾迁强拆。该违章建筑由泸州市国有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4案5个被执行人。

吴启军杨杰

近日,泸县法院速裁组用时1个小时,成功调解一起金额为10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并当场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这种快审快结的审理模式得到当事人的赞许,也对缓解法院“案多人少”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陈永庆呼斌近日,泸县检察院公诉科被授予泸州市“青年文明号”单位称号。据悉,该院将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 陈勇李林娟

近年来,泸县检察院充分挖掘“龙文化”时代内涵,总结提炼出“公平正义铸检魂,龙腾虎跃争一流”的泸县检察精神,充分利用办公楼分层打造“检察文化长廊”,并开设“龙城检察讲坛”,全面打造泸县检察“龙文化”特色品牌。

屈川美

5月20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举办了一场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通过诵读《三字经》中的经典名言,引导检察官增强道德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 张怡君

泸县籍社区服刑人员章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章在缓刑考验期内,脱离监管超过30日。泸县司法局经过多方联系,查找无果,向泸县法院提出对章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议。6月18日,法院裁定对章某某撤缓收监执行。

罗然

5月16日,泸县法院根据李某的申请,发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之夫刘某实施家庭暴力,在规定限期内不得骚扰、跟踪、接触李某。

南小利朱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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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泸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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