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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种类更多 补贴标准更高

四川农村日报 2015-07-15 08:49 大字

泸县种粮大户热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新政

本报讯 近日,泸县农林局和泸县财政局召集全县的几十户种粮大户和专合社负责人,举行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新政座谈会。

2015年,四川省被纳入全国调整完善农业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改革试点省范围。在此基础上,泸县结合实际情况,把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100%和清算后农作物良种补贴的10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其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面积为准。这项补贴共计9000多万元。

另外,泸县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此项补贴共计1700多万元。这1700多万元分为四种用途:一是建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风险补助基金,专款专用;二是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直接从事粮食生产、收储、加工等所产生的贷款利息予以补助;三是现金直补,按照“扶弱助强”“防止垒大户”的原则,适当调整原种粮大户的补贴标准:30亩—100亩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40元/亩提高到100元/亩、100亩—500亩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0元/亩提高到120元/亩、500亩以上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00元/亩提高到150元/亩;四是在兑现上述三项补贴后,剩余资金用于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进行补助。

“今年我能够得到补贴25.5万多元,比去年多了9万多元。不仅补助种类多了,而且标准也提高了。”泸县雅龙水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薛世兰高兴地说。

“政策扶持不是救济,种粮大户和专合社的发展壮大要靠自己。”泸县农林局局长曾一洴说,“大家要吃透政策把握好政策带来的好机遇,合理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增强法律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正确解读政策,农技站等相关部门要提高精准服务,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实现农业的全程机械化,让农业成为一个最赚钱的产业。”

(肖洁 特约通讯员 曾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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