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离职后公司不退押金,咋办?

四川农村日报 2015-04-07 00:26 大字

杨某向杜伟律师进行咨询。

□本报记者 刘鑫 文/图

外出打工,签了合同、给了用工押金。离职之后,公司却不退押金,劳动者该怎么办?近日,来自泸县云锦镇卫和村的农民工杨某,就遇到了这样一桩事,只好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

案例

“签了合同的,为啥不退押金”

杨某2007年11月18日与成都一家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他交了1000元保证金。当时口头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每月工资发现金,由本人签字领取。2014年11月20日,厨师长让杨某签自动离职报告,杨某没有签。现在杨某不愿意在公司继续工作了,但是公司却不想把押金退给他。

“在这家公司不是一两年,大家都是熟人了,押金也不多,只有1000元。可我就是气不过,为啥子不把押金退我。”杨某是越想越气,“我并没有损坏公司财产,简直没道理。”

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财物”

听完杨某的讲述,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律师杜伟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或 者以 其 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据此规定,公司收取押金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农民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押金。用人单位违法情节严重者,还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杜伟律师说。

提醒

“农民工面对企业不公平规定,要依法维权”

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表示,本案中杨某遇到的问题,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有些企业利用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有的要求其交集资款,有的要求交保证金,有的要求农民工交培训费等五花八门的名目,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此,工作站特别提醒农民工朋友,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收集证据意识。同时,也希望广大用人单位要认真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新闻推荐

农业社会化服务让泸县供销社重回主阵地

近年来,供销系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农村社会经济急剧变化,传统的服务模式遭遇瓶颈制约,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化服务市场放开后,民间资本和个体经济加速进入,占据了农村市场的半壁江山。在新...

泸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