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更正公告
泸县电力分决更字[2012]第1号
泸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泸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泸县龙城供电有限公司”。分立重组后的两个公司出资人仍为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我公司先后于2012年10月31日起依法对公司分立已发布公告并通知了债权人。现将涉及公司分立后的公司名称事宜作出如下更正说明:
泸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后的公司名称为:泸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泸县龙城供电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泸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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