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16位农民工讨薪的“护身符” □本报记者 王南桢
“要不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帮我们要回欠薪,我们连回家过春节的路费都没有。”3月25日,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赵德旺(化名)感叹地说。
去年年初,赵德旺与15名民工受雇于泸县某建筑公司,修建一中学办公楼堡坎。他们约定工资按月支付,但工资一直未发放,直到去年11月工程完工,公司共拖欠16名民工工资10.8万元。为此,16位民工走上了曲折而艰难的讨薪路。
遭遇推诿 申请援助
“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到头来却拿不到工资,既寒心又无助。”赵德旺说,在外打工不怕苦不怕累,就是怕拿不到工资。
当时,他们找到承包工程的部门负责人程兴(化名)索要工资,而他却推说发包方未将工程款划拨,自己无能为力。而他们去找发包方,发包方说工资应该由承包商负责。
要不到工资,民工们感到很无奈。眼看就要过春节了,拿不到钱就回不了家,急得有的民工说想通过“武力”找程兴索要。
赵德旺想,即使把程兴打一顿出了气,但最终拿不到钱也是徒劳,说不定还得赔医药费。他当即劝阻了部分民工,并建议通过正规途径追讨拖欠的工资。
听说市法律援助中心能免费为农民工打官司,于是,他代表民工们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部门协调 达成协议
今年1月6日,赵德旺作为民工代表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他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他们讨薪的经过。他说:“雇用我们的老板一直赖着不给工钱,我们16个人不仅生活困难,就连春节回家的钱都没有,现在只能请求你们帮忙解决。实在走投无路,我们只有去上访。”
为防止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耐心细致地疏导民工情绪,一边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刘治成承办此案。
接手该案后,刘治成积极与每一位民工接触沟通,调查了解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及相关证据。同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查到了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获得了第一手珍贵资料。
刘治成了解到工程承包商是一家外地企业,在攀枝花实际上只有程兴一个人负责,企业管理、档案账目以及承包工程情况较为混乱,加之在市相关部门预交的保证金只有1万元,要在春节前为农民工讨回工资难度很大。
刘治成说,如果走诉讼程序,周期长、环节多,无法及时兑现工资;如果走调解之路,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化解矛盾纠纷,让民工及时拿到工钱最为理想。
为此,刘治成找到市大调解协调中心、市清欠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建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反映民工诉求,请求给予最大支持。
随后,市大调解协调中心、市清欠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建局有关人员组成调解工作组,组织发包方、建筑公司负责人、程兴以及民工们协商解决此事,刘治成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
在协商中,程兴承认拖欠民工工资,但他以工程款未全部划拨为由要求延后支付,同时他还指出所欠工资与实际所欠金额有较大出入。
对此,刘治成立即出示收集到的数十份关于工资发放的证据,要求程兴提出其中有异议内容。程兴面对翔实的证据,只得承认。
随后,调解工作组对程兴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刘治成则从法律角度阐述了必须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过长达两天艰苦细致地工作,最终促使程兴与农民工们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承诺于1月15日全额支付工资。
政府撑腰 拿到工钱
赵德旺说:“原本以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拿回我们的工钱就应该没问题,谁知到了1月15日,程兴却没有任何反应。”
于是,赵德旺他们又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刘治成多次与程兴联系,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1月17日一大早,一位民工与妻子、儿子带着一包包行李直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哭诉一家人两年都没有回家过年了,借老乡的钱买了下午的火车票,但工资没有讨回,身上无钱,寸步难行。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刘治成立即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清欠办等部门反映这一突发情况。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中午时分,程兴最终把10.8万元工资交到民工代表赵德旺手中。
当把工资发给那位等候的民工时,他紧紧握住刘治成的手,嘴里不停重复着:“谢谢你们为我们追回了工钱。”下午,这一家人准时坐上了火车。
拿到工钱后,赵德旺等10多位民工终于松了一口气,踏实地回家过年去了。
过完春节,赵德旺他们又来到攀枝花打工。他说:“虽然遭遇了欠薪,但有政府撑腰,以后再遇上拿不到工钱的事,我们心里也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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