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滋事 恶势力团伙获刑

四川法制报 2019-01-16 01:37 大字

本报讯(郭贵英康乐)7日,合江县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宋某充、江某缺、张某林、刘某、傅某涛、宋某等恶势力团伙成员9年6个月至3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宋某充、傅某涛、江某缺开始相互纠集,逐步形成以傅某涛、宋某充、江某缺、张某林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宋某充等人多次临时纠集宋某、刘某等人,在合江县音乐广场、名豪KTV等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照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工作要求,实现被告人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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