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 成效考核有变化

泸州日报 2019-01-04 08: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 实习记者 周传兰) 近日,记者从全市2018年脱贫攻坚考核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有变化,包括以考核年度脱贫人口为主要评估对象,减少对非贫困户、往年脱贫户调查样本量等。

会议传达了全省2018年脱贫攻坚“1+3+2”考核动员培训会议精神,并对2018年脱贫攻坚“1+3”考核、“五个一”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6个方案(办法)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2018年,四川省整合各支考核评估队伍,控制到县考核评估人员,贫困县考核由第三方机构承担,非贫困县由县际间交叉考核完成,实现一支队伍一次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有较大变化:内容指标“瘦身”,与脱贫攻坚无关及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坚决剔除或不作为硬性要求;弱化收入调查,变计算收入为核实收入;以考核年度脱贫人口为主要评估对象,减少对非贫困户、往年脱贫户调查样本量;综合评价方面,省上原来按照“四大片区”和片区外分类评价,今年根据全省脱贫攻坚进程,调整为已摘帽县、计划摘帽县、深度贫困县、贫困县、有年度减贫任务非贫困县、没有年度减贫任务非贫困县6种类型进行考核评价。具体安排为,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31个县现场考核评估;2019年2月,对30个2018年计划摘帽县一并开展成效考核和摘帽退出专项评估检查。

会议强调,泸州市3个贫困县将接受第三评估组考核评估,4个非贫困县接受县际间交叉考核。省上的考核结果分为6类评价,全市7个区县涉及4类评价,分别为合江县纳入已摘帽县评价,叙永县和古蔺县纳入一般贫困县评价,泸县纳入有年度任务非贫困县评价,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纳入没有年度任务非贫困县评价。这次考核是2018年全省、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战,既是对7个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集中检验,也是对全市脱贫攻坚做法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保证脱贫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顺利通过省上的年度考核,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

会议还对2018年脱贫攻坚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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