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优美示范单位将暗访复查
省治理办将对已获命名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筅公示中接到举报的县、镇、村,都要经严格复查,不符合创建条件的,将坚决从拟命名名单上取消
筅省治理办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将亮牌警示提出整改意见。两次整改不合格的,将报请省委、省政府撤销命名称号
本报讯 (记者 刘佳 徐莉莎)
本报《“到处有垃圾”的村庄 咋上了公示名单》一文见报后,引发相关部门高度关注。6月15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致电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他表示,四川日报的报道“有图有真相”,感谢群众和媒体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报道反映的合江县合江镇山顶上村,目前还在省环境优美示范村名单的公示期间。公示中接到举报的县、镇、村,都要经严格复查,不符合创建条件的,将坚决取消。
此后在省治理办,记者看到了一份《2016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文件,继续实施“示范创建提升工程”是其中一项重点内容。“下一步,省治理办将对已获命名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将制定复查办法,通过暗访、复查等方式‘回头看\’,发现问题的将亮牌警示提出整改意见。两次整改不合格的,将报请省委、省政府撤销命名称号。”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该办将进一步完善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信息平台建设,扩大举报和监督渠道,同时,将修改《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曝光问责办法》,加大该项工作的问责力度。
该负责人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启动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执法检查,省治理办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继续以环境优美示范单位的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工作。
记者随后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存在回潮等问题,这恰好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年度工作议题时,代表和基层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内容。此次执法检查,执法组也将全面了解全省各地贯彻落实该条例的情况,包括各地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以及考核监督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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