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撒泼咬警察 被判拘役5个月

四川法制报 2021-12-14 00:35 大字

本报讯(刘洋 高雨菡)近日,古蔺县法院审理一起袭警案件,被告人陈某以袭警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7月某日晚,陈某在某餐馆吃饭、喝酒,后因酒水费用问题与该店老板发生争执,餐馆老板拨打110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因陈某拒不配合,双方协调未果。民警遂口头传唤双方当事人前往派出所调查处理。

“我当时喝多了,因为收费问题跟店老板吵了起来,就因为这小事警察就把我带到派出所,我不服气。”陈某称,当时酒后情绪非常激动,因民警将其带离现场而心里气愤,便抓伤辅警李某、咬伤民警梅某。

法院认为,陈某以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应予刑事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人民警察不仅指公安机关警察,还包括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警察。全社会要尊重警察执法,建立起“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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