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川江都市报 2021-10-28 14:59 大字

(2021)川0525破3号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6日裁定受理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古蔺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本院于10月13日指定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担任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12月5日前向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四川省古蔺县金兰大道268号新世界丽苑6栋3单元101室,联系人及电话:于律师 18716105857),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3点召开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形式及议程,管理人将在12月1日前通知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出席的,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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