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交易告(2021)0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基本情况:
序
号
土地
坐落
宗地号规划
总面积
出让
面积
出让
方式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年)
容积率绿化率
(%)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米)
建筑
间距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价阶梯
(元/亩)
竞买保证
金(万元)
土地
现状
规划
要求
付款
方式
备注1古蔺县
彰德街道
建国村
2020
-101
52447.68
平方米
(折合
78.67亩)
52447.68
平方米
(折合
78.67亩)
拍卖城镇住
宅用地
(兼容10%
商业)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0<
容积率
≤2.5
≥35%≤25%≤80m≥1.0H21050005000按
现状
出让
本地块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20-101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成交后于2021年2月5日前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部分在2021年10月31日前缴清。1、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若涉及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协调搬迁或避让安全间距,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上述因素不影响土地交付和土地价款缴纳。2、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做好施工设计及地灾防治,防止发生边坡塌方、滑移等现象,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3、宗地东侧红线图所示河道用地范围(土地权属为政府储备土地,不属于出让范围)内由竞得人无偿进行河道综合治理;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方案应满足行洪要求,临河岸应进行景观处理。上述内容按竞得人报经古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古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方案执行,其他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红线图实施。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三、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于2021年01月28日17:00前到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索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竞买办法: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01月28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须存入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及出让文件规定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详见出让文件)。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8日17:00.
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51001637508051503179
(二)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22-195101040009863
(三)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2304351129024927015
(四)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县支行:951007010000665316
五、拍卖时间、地点:2021年01月29日10:00。拍卖地点设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2、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拟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土地竞得人一致),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3、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向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本公告可通过“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进行查询。
联 系 人:刘先生、祝先生
联系电话:0830—7771137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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