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交易告(2020)28号

川江都市报 2020-11-28 00:40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1、2018-19号地块,位于古蔺县城(原古蔺镇政府),规划总面积6667.14平方米(折合10亩),出让面积6667.14平方米(折合10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1<容积率≤6.5,绿化率≥10%,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100m,建筑间距≥0.8H,起始价41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1230万元。

2、2018-20号地块,位于古蔺县城(原住建局往上桥沿线),规划总面积17747.25平方米(折合26.62亩)(地块一1887.70平方米、地块二3183.58平方米、地块三12675.97平方米),出让面积17747.25平方米(折合26.62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1.8,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4m,建筑间距≥0.8H,起始价42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3355万元。

3、2018-01号地块,位于古蔺县城(原大石坝田坝头),规划总面积4730.94平方米(折合7.10亩),出让面积4730.94平方米(折合7.10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2.0,绿化率≥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4m,建筑间距≥0.8H,起始价3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767万元。

4、2018-22号地块,位于古蔺县城(原人大政协老干局),规划总面积11879.98平方米(折合17.82亩),出让面积11871.05平方米(折合17.8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1<容积率≤6.5,绿化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m,建筑间距≥0.8H,起始价44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2351万元。

以上4宗地均按现状出让;出让方式均为拍卖;竞价阶梯均为5000元/亩;各地块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18-19、2018-20、2018-01、2018-22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付款方式均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部分在一年内缴清;以上各宗地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均须做好施工设计及地灾防治,防止发生边坡塌方、滑移等现象,相关费用由各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三、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12月17日17:00前到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索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竞买办法:竞买申请人须于2020年12月17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须存入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及出让文件规定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详见出让文件)。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17:00. (因我中心银行账户正在更换升级,请各位潜在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时提前联系中心工作人员)

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51001637508051503179

(二)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22-195101040009863

(三)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2304351129024927015

(四)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县支行:951007010000665316

五、拍卖时间、地点:2020年12月18日16:00。拍卖地点设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2、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拟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土地竞得人一致),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3、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向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本公告可通过“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进行查询。

联 系 人:刘先生、祝先生

联系电话:0830—7771137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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