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保护伞”所长站上被告席

四川法制报 2020-01-17 00:57 大字

古蔺县公安局大村派出所原所长祝波涉嫌徇私枉法案,15日在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此案系泸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两级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涉嫌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江阳区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被告人家属200余人到场旁听。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8年期间,祝波在担任古蔺县大村派出所所长期间,经辅警杨某介绍认识了王某,并通过杨某收受了王某给予的7000元现金,之后祝波和王某逐渐成为朋友,并经常在一起交往;祝波因与王某私交较好,在王某等人殴打胡某、肖某,开设赌场等一系列案件上,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在上报辖区内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过程中,明知王某符合上报条件,故意不将王某等人的涉恶线索上报,其徇私枉法的情节严重。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祝波的多项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祝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此案将择日宣判。 黄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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