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内辱骂他人 被拘7天

四川法制报 2019-09-05 00:44 大字

网络、手机如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微信群交流中,偶尔争吵几句虽很常见,可一旦在群里辱骂他人,就有可能触犯法律而被处罚。7月24日,30岁的刘某某因琐事多次在微信群里辱骂舒某,对舒某生活造成影响。7月27日,古蔺县公安局箭竹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在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他人的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民警提醒市民: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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