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治护航作用 助力全县脱贫攻坚——访古蔺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李万忠

四川法制报 2019-07-30 00:37 大字

李万忠古蔺,地处乌蒙山区的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攻坚已进入倒计时。全面依法治县在古蔺法治扶贫中,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又起到什么作用?近日,古蔺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李万忠,接受本报专访时给出的答案是: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古蔺模式极具山区特色。

记者:古蔺试点农村土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已有9年,效果如何?

李万忠:地处乌蒙山区的古蔺县,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林权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成为影响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对此,古蔺县委、县政府创造性地走出一条运用“大调解”体系,化解农村土地林权疑难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多部门“无缝衔接”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打造一个大窗口,部门联动做“加法”。整合法制、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力量,成立“古蔺县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建立了多部门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对土地林权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调查、统一调处。实现了调解、处理、仲裁的“无缝对接”。落实两个严规范,工作流程做“减法”。制定了《土地林权纠纷调查处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6项制度和《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流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流程》《林权争议处理流程》等3个规定,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三个铁原则,办事效率做“乘法”。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先调解、后裁决”等“三大原则”,做到调解优先、调处结合、多元化解,对调解不成功的及时依法裁决或仲裁,实现了纠纷调处的高效快捷。抓好四个关键字,矛盾纠纷做“除法”。古蔺县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调多元化解机制,得益于“联”与“动”的统筹和“调”与“处”的结合,在部门之间联动形成合力、在办案流程上规范合法保证质量、在组织分工方面集中办案提高效率、在结案方式上调处结合解决实际问题。

截至目前,共受理多年未能解决的“老大难”土地林权纠纷案件326件,办结率99%;因土地林权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平均每年减少50%。

记者:古蔺在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方面,有哪些亮点?

李万忠:亮点不少,其中古蔺在实施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两大工程中,全力打造成的“法治扶贫车间”和“微信指尖治理”两大亮点,极具山区特色。

由县总工会牵头建立全县“扶贫车间”联合工会,将全县各乡镇、村扶贫车间工人吸纳进联合工会;由县司法局、县法学会指派律师、法律专家、法学会会员等人才进入联合工会,紧紧围绕民主管理、困难帮扶、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向扶贫车间里的群众提供服务,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强化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和持续脱贫能力。

记者:全面依法治县,抓牢“关键少数”至关重要,请问,古蔺在抓“关键少数”方面,有什么经验和成果?

李万忠:古蔺县高度重视抓“关键少数”,并将之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保障性工程来抓。狠抓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使“关键少数”提升本领。要求全县各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每年不得少于12次,各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学法每年不得少于4次,领导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20学时;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为“关键少数”撑腰鼓劲。坚持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让“关键少数”有为能为。古蔺坚持严管加厚爱的干部管理原则,选拔重用法治意识强的干部,既实现了在推进依法治县中抓“关键少数”,又在抓“关键少数”的同时促进依法治县工作,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本报记者 杨元禄 文/图

新闻推荐

泸州传统蚕桑业“重生”记

7月15日,在皇华镇石祥村的青龙蚕桑专业合作社内,几名技术人员用手将蚕茧一点点剥开,为蚕丝被准备蚕丝。这画面,赵礼已多年没...

古蔺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古蔺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