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仅炫富 还在朋友圈诽谤法官 古蔺县法院对其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

川江都市报 2018-05-22 18:05 大字

◎ 李敏 袁渊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在朋友圈捏造事实、恶意中伤法官,且赤裸裸高调炫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5月18日下午,泸州市古蔺县被执行人张某(女)因在朋友圈肆意辱骂、诽谤法官,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被古蔺法院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

“老赖”高调炫富 还虚构“受贿”抹黑法官

据介绍,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古蔺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作出判决,张某归还刘某借款2万元;后张某提起上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今年5月12日,执行人员将张某从其彩票店拘传至古蔺法院,要求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气焰嚣张,无论执行法官如何释法明理、好言规劝,张某就是一句话:“没钱,你们想怎么样都行。”“我身上的裙子都是1000多的,你们不是想要钱吗?你们给我脱了啊!”

见张某无赖耍泼,刁钻蛮横,执行人员便将其身上的一对耳环、两枚戒指、一条项链查封扣押,并通知申请人刘某前来,后刘某和张某达成协议,张某将被查封扣押的金银首饰作价1.4万元抵押给刘某,刘某同意张某在有履行能力时支付余款6000元。

5月12日晚及5月13日,张某在朋友圈发布了诸如“某某法官收了刘某1万元的好处费,人民法院有这种法官。”“今天法院那个XX局长把我的耳环、项链、戒指抢走了、我回来又去XXX珠宝店买起了、要想抢又来。”等多篇短文,捏造事实对该案一审的民事法官和执行法官进行诽谤和辱骂,并且高调发出了自己穿金戴银在某珠宝店的照片,赤裸裸“炫富”,对法官和法院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及时承认错误 法院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

得知张某在其朋友圈捏造事实、恶意中伤法官、且赤裸裸高调炫富的行为后,5月18日,执行人员再次到其彩票店将张某带回古蔺法院。同时,法院纪检部门分别对张某朋友圈提及某法官“受贿1万元”一事涉及的申请人刘某、某法官及被执行人张某展开调查,经查证,张某所说的某法官“受贿1万元”系她个人推测。

在询问过程中,张某也承认自己朋友圈发布的“某某法官收了刘某1万元的好处费,人民法院有这种法官”是自己捏造事实所发,并且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高调炫富和辱骂执行法官的行为是错误的。张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在朋友圈进行诽谤、辱骂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但鉴于其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同意积极履行剩余的还款义务,法院对其作出了拘留5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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